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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

#表达自由

《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都保证了表达自由的权利。

表达自由的权利还受到1998年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的保护。《宣言》涉及到人权捍卫者行使表达自由权利的具体方式,例如发表报告,公开讨论人权状况,批评政府政策等。

尽管如此,人权捍卫者、记者和博客作家经常因为在网站、博客或社交网站上发表与人权相关的信息,或者因为在线或离线批评当局或政府的政策而受到拘捕和指控。

表达自由的重要不仅在于这项权利本身,而且它也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必要条件。

《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

一、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

二、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三、本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这些限制只应由法律规定并为下列条件所必需:

(甲)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

(乙)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