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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国代理人”案中拒绝向警方国安处提交资料,邹幸彤被定罪

状况: 
被定罪
有关情况

2023年3月4日,西九龙裁判法院一名香港政府指定的国家安全法官判定女性人权捍卫者邹幸彤和另外两名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领导人被定罪,原因是这三位支联会成员拒绝遵从香港警方于2021年8月的通知,要求提供支联会资金、活动、董事会成员、行政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大量资料。

2022年6月29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就女性人权捍卫者邹幸彤一案作出最后提讯,邹幸彤在该案中面临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在2021年8月要求的「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的指控。本案将于2022年7月13日至19日开庭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已十次驳回了女性人权捍卫者邹幸彤的保释申请。

2021年10月21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对邹幸彤和其他四名支联会前领导人因 "未能提供 "  香港警方根据国安全法要求的资讯而被起诉的案件进行了第一次审前审查。 2021年10月22日,主审法官首次批准邹幸彤和其他四位人权捍卫者的保释。然而,邹幸彤仍因另一项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的指控,仍遭羁押,她和另外两位人权捍卫者将于2021年10月  28日在同一法庭出庭。

2021年9月30日和10月11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别第三次和第四次拒绝了女性人权捍卫者的邹幸彤保释。法官两次都说,没有看到邹幸彤的情况有任何 「关键变化 」而予以保释。邹幸彤下一次保释审查定于2021年10月21日,这一天也正好是邹幸彤和其他四名支联会前领导人被起诉, 未根据国安法向警方提供资讯案件的审前审查。

2021年9月24日,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进行第二次保释审查听证。法官拒绝了保释申请,理由与上次审查相同,即 「没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邹幸彤)不会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邹幸彤的下一次保释审查定于2021年9月30日在同一法院进行。

2021年9月25日,在一次特别大会上,支联会的成员组织以41比4的投票结果解散了这个组织。

2021年9月15日,邹幸彤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一周前Ta被控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和根据港区《 国家安全法》  "未向警方提供资料 「的指控的首次保释审查听证会。 法官拒绝就这两项指控对邹幸彤保释,理由是他 "没有足够的理由相信ta不会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邹幸彤的下一次保释审查定于2021年9月24日进行。

2021年9月9日,香港警方通知支联会,律政司决定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第22条和第23条,指控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副主席邹幸彤 以及支联会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邹幸彤和支联会的四名常委也被指控 「未按通知要求提供资料」,这是香港警方国安处的要求。

2021年9月8日上午,警方逮捕了香港女性人权捍卫者和律师邹幸彤以及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支联会)常务委员会的其他三名成员,一天前支联会拒绝了警方命令,警方指控支联会是 「外国代理人 」,并要求提供大量有关工作人员信息、资金来源以及过去七年与香港和外国组织互动的资讯。这是邹幸彤自2021年6月初以来的第三次被捕。

邹幸彤简介

邹幸彤是香港大律师和女性人权捍卫者。邹幸彤倡导保护和促进劳工权利,并为中国大陆受迫害的人权捍卫者争取权利。邹幸彤是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的现任副主席,支联会是1989年在香港成立的一个草根倡导团体,旨在争取释放中国政治犯,在中国进行民主改革,并要求对中国当局在1989年6  月致命打击民主抗议活动期间的法外处决和其他侵权进行问责。邹幸彤是香港大律师,为因参与民主活动而遭到警方和司法程序攻击的和平活动人士和抗议者提供法律援助。

14 3 2023
邹幸彤被判4个半月

2023年3月11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国家安全法官判处女性人权捍卫者邹幸彤和另外两名支联会领导人分别4个半月监禁,罪名是未能遵守警方要求支联会交出内部资料的通知。这三位支联会领导人一周前于2023年3月4日被定罪。

另外两名支联会领导人获准保释。邹幸彤拒绝接受保释条件,认为这些条件限制了言论自由权。邹幸彤仍被在押候审,因为政府正在对另一起案件的推翻判决提出上诉,邹幸彤在2021年6月因有关天安门大屠杀祖光活动中 "煽动他人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 "而被定罪,邹幸彤在另一个案件中仍在等待审判,邹幸彤与支联会的另外两名人权捍卫者被根以香港国安法中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的罪名被起诉。

7 3 2023
在“外国代理人”案中拒绝向警方国安处提交资料,邹幸彤被定罪

2023年3月4日,西九龙裁判法院一名香港政府指定的国家安全法官判定女性人权捍卫者邹幸彤和另外两名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领导人被定罪,原因是这三位支联会成员拒绝遵从香港警方于2021年8月的通知,要求提供支联会资金、活动、董事会成员、行政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大量资料。

判决定于2023年3月11日进行。邹幸彤和另外两名支联会领导人面临长达六个月的监禁和10万港元(约合11,919欧元)的罚款。邹幸彤也在根据《国家安全法》的另一起案件中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

警方要求提供资料是基于其声称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并且是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第43条的实施细则发布的,这条规定赋予警方广泛的调查权力。然而,在审判期间,检方隐瞒了指控支联会充当“外国代理人”的外国组织身份,一名作证的主要警官也拒绝回答有关外国组织身份问题。法官还支持检方和警方的论点,宣称披露此类信息将损害“公共利益”,“危及对其他个人和组织的持续调查”。

邹幸彤是香港大律师和女性人权捍卫者。在她于2021年9月8日因拒绝向警方提供资料而被捕,邹幸彤是支联会的副主席之一。2021年9月24日,由于支联会领导人被起诉,面临进一步起诉的风险很高,支联会成员投票决定解散组织。2021年10月26日,当港支联的清算程序仍在进行时,时任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布命令,将支联会从公司登记册中删除,理由是“支联会寻求结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相当于寻求推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和颠覆国家政权"。

在裁决中,国家安全法官还确认,根据国家安全法设立的新机构,国家安全法本身以及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和行动不能在当地法院受到质疑。国家安全委员会由香港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由北京中央政府监督,负责制定《国家安全法》第43条的实施细则。

联合国人权专家多次对《国家安全法》及其第43条实施细则对捍卫人权、表达自由、结社自由、隐私和公平审判的权利构成严重威胁,对此表示关注。

2021年9月,联合国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就被拘留一事写信给中国和香港当局。专家们说,拘留和逮捕人权维护者 "是对香港民主运动的表达自由和和平集会施加不当限制更广泛行动的一部分",这种 "以国家安全为由将行使人权定为犯罪,不符合国际人权法"。

2022年7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关于香港政府执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的结论性意见中,对根据《国家安全法》和《煽动叛乱法》任意逮捕和拘留人权维护者表示关切,呼吁暂停执行这些法律并对其进行改革或废除。委员会指出,"《国家安全法》第43(6)条和《实施细则》附表6为以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为目的任意侵犯隐私提供了便利,这不符合《公约》第十七条的规定"。

2023年2月,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也批评利用《国家安全法》针对香港的人权维护者,并对该法 "事实上废除了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表示关注。呼吁对该法进行审查,使其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前线卫士认为,根据《国家安全法》逮捕并随后起诉邹幸彤和其他支联会成员,是对这些人士合法和和平人权工作的报复。在本案中看到的实质性和程序性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的情况,说明香港当局有意并能利用《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来惩罚和恐吓人权捍卫者和组织,阻止这些人权捍卫者和组织与国际伙伴、其他政府和联合国人权机制沟通或合作,或接受支持。

前线卫士呼吁香港当局撤销对邹幸彤和其他支联会领导人的定罪,立即释放邹幸彤和其他支联会领导人,并撤销对邹幸彤和其他支联会领导人的其他刑事指控。前线卫士再次呼吁中国中央政府废除香港国安法及其实施细则。

8 9 2021
女性人权捍卫者邹幸彤在拒绝警方数据索取后被捕

2021年9月8日上午,警方逮捕了香港女性人权捍卫者和律师邹幸彤以及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支联会)常务委员会的其他三名成员,一天前支联会拒绝了警方命令,警方指控支联会是 「外国代理人 」,并要求提供大量有关工作人员信息、资金来源以及过去七年与香港和外国组织互动的资讯。这是邹幸彤自2021年6月初以来的第三次被捕。

下载紧急呼吁.

邹幸彤是香港大律师和女性人权捍卫者。邹幸彤倡导保护和促进劳工权利,并为中国大陆受迫害的人权捍卫者争取权利。邹幸彤是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的现任副主席,支联会是1989年在香港成立的一个草根倡导团体,旨在争取释放中国政治犯,在中国进行民主改革,并要求对中国当局在1989年6  月致命打击民主抗议活动期间的法外处决和其他侵权进行问责。邹幸彤是香港大律师,为因参与民主活动而遭到警方和司法程序攻击的和平活动人士和抗议者提供法律援助。

2021年9月8日,邹幸彤与支联会的其他三名成员一起被捕。在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8月25日向支联会和其他常委成员发出通知后,这四名支联会常委 被捕,这是根据北京政府在2020年6月30日单方面实施的《香港国家安全法》 第43条授予了警方宽泛权力。 9月5日,警方表示已于2021年8月25日向香港一些数量不详的组织发出通知。根据《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不愿配合数据索取的被知会者 "构成犯罪,一经起诉定罪,可处以  10万元罚款和6个月监禁"。

警方送达给支联会的通知要求提供大量资讯,包括支联会自1989年成立32年以来所有董事会成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全职员工的个人资讯;自2014  年以来在香港举行的所有董事会和常务委员会的线下和线上会议的记录。自2014年以来在香港进行的所有线下和线上活动的日期、时间、地点、目的、召集人、资金和支出等资讯,这些活动是与 "追求政治目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外或在台湾的政党或其他组织和/或其香港分支机构  "联合组织的,在其协助下组织的,由其资助的,以及自2014年以来支联会与任何这些实体举行的其他会议。

警方的通知要求支联会在2021年9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出所需资料。 2021年9月5日,邹幸彤与支联会的其他三名支联会常委 举行了一次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他们不会遵守警方的要求。邹幸彤表示支联会不是任何政府或国家利益的代理人。相反,支联会是"香港人良心的代理人",支联会使命是宣导民主改革和对侵犯人权的行为问责。支联会还宣布将于2021年9月25日召开成员特别大会,以决定在政府压力和威胁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是否解散。

2021年9月7日,邹幸彤和其他常委前往香港警察总部,提交了书面回应。回应强调,警方未能在通知中提供任何证据来证实「外国代理人」的指控,未能证明向支联会送达这样的通知对于防止和调查国家安全犯罪是 「必要的」 ,也未能在所要求的信息和所谓正在调查的国家安全犯罪的性质之间建立可信的联系。

2020年,联合国人权专家对香港国家安全法通过前后提出了严重关注。人权专家指出,香港国安法 「在关键方面缺乏精确性,侵犯了某些基本权利,可能不符合国际法规定的必要性、相称性和非歧视性的门槛」。

前线卫士组织认为,香港的国家安全法,包括其第43条的实施细则是滥用权力,旨在并已被用作威胁和惩罚人权捍卫者和不同声音的工具。前线卫士提醒香港政府,根据国内人权立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政府有尊重所有人权的法律义务,包括隐私权和结社自由权,「这不仅包括...... 建立和加入组织的能力,还包括从国内、国外和国际来源寻求、接受和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能力」。

利用国家安全法和其他限制性法律来对付人权捍卫者,在民间社会中造成并加深了恐惧气氛,导致自我审查、缩减计划、工作人员辞职和整个组织的解散。 2021年8月,面对政治压力、香港和中国大陆国家媒体的抹黑攻击以及政府官员的法律行动威胁,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和民间人权阵线这两个香港最具影响力的民间团体解散了。

前线卫士组织认为,邹幸彤和其他其他支联会成员的被捕是对其在对其在香港和中国大陆促进和捍卫人权的和平和合法工作、以及行使表达、结社和 集会自由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