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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特別報告員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

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是由獨立的人權專家組成,其任務是從專題或針對特定國家的角度報告人權狀況並提出建議。 特別程序制度是聯合國人權機制的核心要素,涵蓋了所有人權:公民,文化,經濟,政治和社會權利。

要查閱特別報告員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和人權委員會的報告,請按此處.

瑪麗·羅勒(Mary Lawlor):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狀況特別報告員

2020年3月,人權理事會主席任命Mary Lawlor女士為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狀況特別報告員.

塔那斯特和外交事務部長西蒙·科韋尼(Simon Coveney)祝賀羅勒女士的任命,他說:「瑪麗40多年來一直在愛爾蘭和海外不懈地捍衛人權。」

“這項任命給予她的工作以及她所創立的組織-前線衛士應有的認可,該組織為世界各地處於危險之中的人權捍衛者提供支持。”

 

前線衛士和聯合國特別報告員

前線衛士支持特別報告員的職能,在特別報告員日內瓦辦事處任命為期六個月的法蘭-詹寧斯實習生 前線衛士組織向特別報告員發出緊急呼籲,並就案件和籌備獲其授權而進行的研究訪問,與特別報告員辦公室進行協商。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的報告